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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2 20:07:47 股吧网页版
郑州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3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4-025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一、二一审判决,案件三二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案件一、二原告,案件三被上诉人

3.涉案的金额:案件一借款本金 110,000 万元及利息等,案件二借款本金
43,441.8337 万元及利息等,案件三借款本金 66,000 万元及利息等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行已对上述贷款计提了相应贷款损失准备,不会对本行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有关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本行纬二路支行就与郑州鑫盈置业有限公司、河南鑫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嘉晟置业有限公司、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简称“案件一”)于 2024 年 1 月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行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郑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本行长椿路支行就与河南美景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康桥同道圣合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宋革委、郑州睿途房地产有限公司、河南康桥云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简称“案件二”)于 2024
年 1 月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行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本行长椿路支行就与郑州康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万松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宋革委、曹军领、河南纵鑫置业有限公司、河南亨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康桥同道圣合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君颂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康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简称“案件三”)于 2024 年 1 月
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详见本行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 年 4 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
详见本行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有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案件一

近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2024)豫 01 民初 46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郑州鑫盈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本行纬二路支行借款本金 110,000 万元及利息等;

2.被告郑州鑫盈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本行纬二路支行支付律师费;

3.原告本行纬二路支行对被告郑州鑫盈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在建建筑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就郑州鑫盈置业有限公司欠付借款本金 24,000 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律师代理费的债务分别在抵押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原告本行纬二路支行有权对被告郑州鑫盈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在建建筑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就郑州鑫盈置业有限公司欠付借款本金 23,000 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律师代理费的债务分别在抵押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范围内优先受偿;

5.原告本行纬二路支行有权对被告河南鑫苑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房产折价或
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就郑州鑫盈置业有限公司欠付借款本金35,000 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律师代理费的债务在抵押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范围内优先受偿;
6.原告本行纬二路支行有权对被告郑州嘉晟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就郑州鑫盈置业有限公司欠付借款本金35,000 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律师代理费的债务在抵押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范围内优先受偿;
7.原告本行纬二路支行有权对被告河南鑫苑置业有限公司持有郑州鑫盈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就判决第 1 项、第 2 项确定的郑州鑫盈置业有限公司的债务在质押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范围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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