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5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4-031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须经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合同签署概况
本行于 2024 年 9 月 4 日与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资产”)
在河南省郑州市签署《资产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行同意向中原资产出售信贷资产及其他资产(以下简称“拟转让资产”)。拟转让资产在扣除减值准备前的本金及利息账面余额约为人民币 150.11 亿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00亿元,将以人民币 50 亿元的现金及合计价值为人民币 50 亿元的信托受益权方式支付。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明
(3)注册资本:100 亿元人民币
(4)主营业务:投资与资产管理;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及处置;私募基金管理;财务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5)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金融岛中环路 4 号 19 号楼中原资产大
厦
(6)关联关系:中原资产与本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2.履约能力分析: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8 月,是经河南省政府批准设立、财
政部和银保监会备案的具有金融不良资产批量收购业务资质的省级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经查询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公开渠道信息,以及中原资产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披露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中原资产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总体资产及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具备相应的履约支付能力。
三、转让标的
本次拟转让截至 2024 年 7 月 21 日(基准日)的信贷资产及其他资产,包括
(1)拟转让资产(现时的和未来的、现实的和或有的)全部所有权和相关权益;(2)拟转让资产所产生的到期或将到期的全部还款;(3)请求、起诉、收回、接受与拟转让资产相关的全部应偿付款项的权利和权利主张;(4)与实现和执行拟转让资产内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
截至基准日,拟转让资产在扣除减值准备前的本金及利息账面余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150.11 亿元。本行就拟转让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约为人民币 49.92
亿元且已计入本行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经审阅财务报表内,因此拟转让资产于
基准日剔除已计提减值准备的主债权净额约为人民币 100.19 亿元。仅根据拟转
让资产利息收入和减值准备计算,拟转让资产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财政年
度的未经审计税前利润及税后利润分别为人民币 0.89 亿元及人民币 0.67 亿元。
拟转让资产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财政年度的未经审计税前亏损及税后亏损
分别为人民币 11.35 亿元及人民币 8.51 亿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拟转让资产包括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人民币 95.31
亿元,占比约 68.51%,其中按照担保方式划分:涉及保证类的债权本金为人民
币 3.10 亿元,占比约 3.25%;涉及抵/质押债权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92.21 亿元,
占比约 96.75%,拟转让资产主要行业分布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另外,拟转让资产还包括金融投资本金人民币 43.80 亿元,占比约 31.49%,包括信托计划本金人民币 41.24亿元,资管计划人民币 2.56 亿元。
四、转让对价
本次转让交易的对价为人民币 100 亿元,以人民币 50 亿元的现金及合计价
值为人民币 50 亿元的信托受益权方式支付。《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中原资产将向本行支付人民币 50 亿元现金,与本行及受托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并协助受托人将本行登记为中原信托·资产收益权管理服务信托项下的 50 亿份信托的受益人。根据相关信托合同,信托受益权的初始期限为 5 年(到期日为
2029 年 8 月 9 日,经受益人与受托人协商可进行延期),信托期间,受益人有权
独立确定并指定和授权受托人进行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受托人负责信托账户的开立、管理、注销、核算、支付信托费用及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等。受托人按照全体受益人的书面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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