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4 20:14:37 股吧网页版
华林证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5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4-066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二)14:5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4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668 号华润
置地大厦 C 座 31 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立先生

(六)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89 人,代表股份 2,435,203,946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0.19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430,000,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85 人,代表股份 5,203,54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27%。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提案进行表决。

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2,434,887,6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
弃权 17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87,6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3.9219%;反对 1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6730%;弃权 17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4051%。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亦迪、段丙鑫

3、结论性意见: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