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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09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不超过 69,051,529.00 股。截止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042,02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0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5,999,869.63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3,286,624.29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20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亦与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
1 惠州恒铭达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117,539.68 74,328.66
合计 117,539.68 74,328.66
注:“惠州恒铭达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备案名称为“惠州恒铭达电子材料与通信器件产业升级建设项目”。
2024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增资金额合计 74,328.66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预计未来一年内剩余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闲置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在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后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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