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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5 20:33:18 股吧网页版
鸿合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于长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 于 长 江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任期内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
了独立董事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于长江,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现名嘉兴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注册会计师。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历任杭州萧山和泰机电有限公司成本会计;上海全立衡器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北京凌峰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在公司任职情况

本人在2018年4月9日至2023年9月26日期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未超6年。本人还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和各委员会工作规则履行各项职权。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任期期间,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切实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本人对任
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3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姓名 是否连续

本年参加董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自参会 大会次数

于长江 5 1 4 0 0 否 3

2023年,本人任职期内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着严谨认真的态度
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通过对相关文件的认真审阅和相关情况的核查,确保所发表
的意见专业、客观,经审慎考虑后对董事会审议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
权票。本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均获审议通过,公司能依法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参会权和表决权,本人没有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各项经营管理、投融资事项的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进行。

2、主持及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年,本人在任职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持审计委员会3次,出席与审计机构的沟通汇报会2次,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3年2月3日,召集审计机构进场沟通汇报会,审阅:1、《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情况通报》;2、《公司2022年度重大投融资活动情况报告》;3、《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初步汇报》;4、《公司2022年度三会、年报编制、年度业绩推介工作安排》;5、《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安排》;6、《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及2023年工作计划》,并指导2022年度审计工作有序开展。

2023年3月24日,召集审计机构现场沟通会,听取汇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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