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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5 20:33:18 股吧网页版
鸿合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晓维)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 李 晓 维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任期内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
了独立董事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晓维,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博士。现任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研究员;计算机体系结构国家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金陵科技学院名誉教授;中科鉴芯(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苏州西西艾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沈阳西西艾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历任香港大学和日本奈良先端科学技术大学院访问学者、北京大学计算机系副教授、中科驭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在公司任职情况

本人在2017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26日期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未超6年。本人还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和各委员会工作规则履行各项职权。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本人切实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本人对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3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姓名 是否连续

本年参加董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自参会 大会次数

李晓维 5 1 4 0 0 否 3

本人在履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仔细审阅会
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各项
议案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各项经营管理、投融资事项的决策均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2、主持及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年,本人在任期间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2023年4月28日,主持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5月19日,主持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9月8日,主持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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