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2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4-096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2024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64)、《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5)。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 2024 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用途由“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规定,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
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2、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公司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进行了披露;公司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上述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 日、2024 年 9 月 4 日及 2024 年 10 月 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
3、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4 年 7 月 16 日-2024 年 11 月 1 日,符合回购方
案中关于实施期间的要求。截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533,7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最高成
交价为 11.4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89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002,275.88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总经理张黔山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了公司股份 38,000 股,财务负责人陈立先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了公司股份 40,000 股。
公司持股 5%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