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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 Z20374000
2020 年 1 月 6 日,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银股份”、“发
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股票上市
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届满之日,即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在 2020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在 2020 年 5 月 29 日召开了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2020 年 12 月,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该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双方签署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民生证券变更为国泰君安,民生证券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君安完成。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42,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泰君安担任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为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同时考虑其承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其持续督导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在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在 2022 年 11 月 11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聘请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双方签订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国泰君安变更为中信证券,国泰君安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完成,
持续督导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持续督导期届满,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尚未完结的督导事项的,保荐人应当就相关事项继
续履行督导义务,直至相关事项全部完成。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证券将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继续履行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义务。
截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侨银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保荐人应当在发行人、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的十个交易日内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并通知发行人、上市公司及时披露。
本保荐机构将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973.SZ
注册资本 408,664,953 元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从化街口街开源路 23 号三层自编 A318
主要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沙路 9 号侨银大厦
法定代表人 郭倍华
董事会秘书 李睿希
证券事务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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