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8
股票代码:002976 股票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59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6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晓敏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关联董事谭才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谭才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了实施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相关
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数量、行权条件等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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