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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6 19:53:09 股吧网页版
瑞玛精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7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82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后

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公司持续督导机构由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变更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华林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金证券承接,持续督导期限至约定义务日止。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和持续督导机构国金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 2020 年 3
月 3 日止,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75,2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 40,983,345.9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266,654.10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25,00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409,266,654.10 元。社会公众股
东均以货币出资,上述资金已经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0] 230Z001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了专户存储制度,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及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3 月 1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本次重新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情况

鉴于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变更,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和持续督导机构国金
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汽车、通信等精密金
1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 75280122000032558 属部件建设项目

州片区支行

2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12905055310908 汽车、通信等精密金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苏州分行 属部件建设项目

截至 2024 年 8 月 5 日,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
片区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 45.24 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13,045.24 万元,其中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3,000 万元。

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 0.34 万
元。

四、《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瑞玛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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