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2024 年 4 月)
下表所有显示加粗文字为修改内容,显示删除线文字为删除内容:
编 修订前 修订前条款内容 修订后 修订后条款内容
号 序号 序号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经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经中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 中 国 证 监 会 ” ) 证 监 许 可
第一章 [2019]2695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 第一章 [2019]2695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
1 第三条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第三条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00
2400 万股。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 万股,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在深圳
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 2400 证券交易所上市。
万股,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一章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2 第十二 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条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
要条件。
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司经中
第三章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3 第十九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00 万
条 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 2400 万股,
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 9600 万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 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员应当......,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让。 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第三章
4 第二十 人员应当......,不得转让其所 第二十
九条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第三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第三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5 第三十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 第三十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条 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 条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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