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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7 00:20:21 股吧网页版
朝阳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独立董事曾旻辉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曾旻辉,作为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有效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曾旻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10 月出生,博士学
位。曾任广州市专利事务所职员、广州新诺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现任广东华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朝阳科技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
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3 年本人努力做到亲自出席应出席的董
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本人实际出席会议 6 次。本人会前
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实际出席会议 2 次。

2、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了解公司高层管理人才的需求和储备情况,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其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定期报告,深入了解核查公司财务情况;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的内控进行完善和监督。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 2023 年公司董事和高管
的薪酬事项、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就以上事项向董事会提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无行使特别职权,包括: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
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关注公司内控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的工作计划、工作重点、风险防控事项进行积极沟通,关注审计进展情况,督促其按时提交高质量的审计报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互动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通过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股东的心声,发挥独立董事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重要作用。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透明度,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监事会、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更加有利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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