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1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债券代码:127060 债券简称:湘佳转债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00 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因实施 2023 年
半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3 年 9 月 28 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
民币 4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2.14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8 月 31 日、2023 年 9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了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
公司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 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2,122,82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49%,最高成交价为 21.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15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40,047,420.80 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鉴于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回购方案中的最低限额,回购期限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已按照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从而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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