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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6 21:22:54 东方财富电脑版 发布于 北京
董秘您好,交易所新规分红不达标的上市公司将被st,贵司在22年和23年两个会计年度未分红,未来有计划分红吗?
豪美新材: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2年年度净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中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于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9,516,399股,累计支付现金16,117.5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当年以现金为对价、集中竞价为交易方式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未来,公司将在满足《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则关于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加强利润分配。非常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4-06-05 15: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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