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刘华昌(2023 年 6 月 8 日期满离任),作为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和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2023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于重大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充分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3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刘华昌,中国国籍,1976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江西省遂川县司法局、江西遂龙律师事务所、江西金秋实律师事务所、广东深大地律师事务所;2013年2月至今,任广东竹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年1月至2023年 6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3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
席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公司各项议
2023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列席会议 2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 董事会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 4、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2023年4月
会第十九次 告的议案; 同意
27 日
会议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
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7、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
2023年5月 1、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会第二十次 同意
22 日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会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勤勉尽责,在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共出席 2 次审计委员会和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四)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
计计划、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仔细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同时审阅了公司相关定期报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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