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郭继军(2023 年 6 月 8 日就任),作为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和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2023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于重大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充分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3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郭继军,中国国籍,1974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
年 3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广东华途律师事务所律师;2024 年 1 月至今,任广
东长燊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3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
席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就规定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在审议过程中本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
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023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列席会议 2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 董事会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2023年6月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同意
8 日 第一次会议 及财务负责人相关事项的议案。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3年8月 第三届董事会 2、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25 日 第二次会议 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3 年 10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月 27 日 第三次会议 2、关于聘任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勤勉尽责,在 2023 年度共出席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四)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三、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仔细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同时审阅了公司相关定期报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有效地的履行了职责,认真审阅募集资金使用、高管换届、利润分配、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现场检查、线上问询、讨论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情况,并对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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