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05 21:53:06 股吧网页版
奥海科技:关于公司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6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刘蕾女士、刘旭先生、吉安市奥悦企业投资(有限合 伙)、吉安市奥鑫企业投资(有限合伙)和董事/副总经理匡翠思 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总股本 276,040,000 股,公司股东刘蕾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1,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0%,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8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以大宗交易/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 1,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36%。

2、公司总股本 276,040,000 股,公司股东刘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5%,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8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以大宗交易/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 7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27%。

3、公司总股本 276,040,000 股,公司股东吉安市奥悦企业投资(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安奥悦”)持有公司股份 1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1%,

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8月 27日至2024

年 11 月 26 日),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

61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22%。

4、公司总股本 276,040,000 股,公司股东吉安市奥鑫企业投资(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吉安奥鑫”)持有公司股份 2,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4%,

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8月 27日至2024

年 11 月 26 日),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

12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

5、公司总股本 276,040,000 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匡翠思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 4,01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8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以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 5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

例 0.18%。符合每年减持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 25%的规定及符合“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的规定。

刘蕾女士、刘旭先生、吉安奥悦、吉安奥鑫为一致行动人,按照规定,在减

持股份时,应当合并计算减持比例。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采用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以上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直接持有股份总数(股) 公司总股本(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备注

1 刘蕾 31,200,000 276,040,000 11.30% 实控人/大股东

2 刘旭 15,600,000 276,040,000 5.65% 大股东

3 吉安奥悦 13,000,000 276,040,000 4.71%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