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14 19:13:08 股吧网页版
天元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5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华兴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有着良好的职 业规范和操守,认真履行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勤勉尽责,按时完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完整、清晰,确保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独立性。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参照市场价格,以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结合 2024 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主要经营场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
(3)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历史沿革:华兴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
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5)上年末从业人员类别及数量(2023 年):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66 名、注册会计师 337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3 人。

(6)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业务信息(2023 年):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4,676.5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2,951.7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547.76 万元。2023 年度为 82 家上市公司提供
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0,395.46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
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
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
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惩戒 2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远帅,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