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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0 19:31:57 股吧网页版
天元股份: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1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1.00 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0.90 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17 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以不超过人民币 11.00 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00 元/股,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发生变化,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自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627,800 股,由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等权利,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6,960,360 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1,627,800 股后的 175,332,5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实际派发现金总额17,533,256.00 元(含税)。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990801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990801 元/股= 17,533,256.00 元÷ 176,960,360 股,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
保留小数点后七位)。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0801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17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即回购价格将由不超过人民币 11.00 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0.90 元/股。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即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1.00 元/股-(17,533,256.00 元÷176,960,360 股)=11.00 元/股-0.0990801 元/股≈10.90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7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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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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