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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06 19:23:06 股吧网页版
直真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7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6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金建林、雷涛、夏海峰、王玉玲,独立董事乐君波、杨文川、王帅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隽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方案,董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同意注册文件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本数),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依照本次发行方案,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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