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4 18:06:56 股吧网页版
直真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5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隽。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64,295,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4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63,883,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4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12,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代表股份412,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412,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7%。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4,26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743%;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64,26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743%;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64,26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