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作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象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8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3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38.67 元,共计募集资金 70,920.78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6,621.72 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 64,299.06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
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853.5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1,445.5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0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1,445.54
截至期初累 项目投入 B1 39,562.90
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276.80
结构性存款等理财收益 B3 374.86
补充流动资金 B4 8,000.00
补充流动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支付 B5 265.82
货款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B6 6,000.00
项目投入 C1 1,892.53
利息收入净额 C2 202.00
结构性存款等理财收益 C3 0.00
本期发生额 补充流动资金 C4 0.00
补充流动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支付 C5 0.00
货款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C6 -6,0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C7 13,577.95
项目投入 D1=B1+C1 41,455.43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478.80
结构性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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