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0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4-046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2024年 8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人,
实际出席监事 5 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思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4)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7)。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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