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8 月 28 日
2、授予股票期权 126.27 万份,行权价格 42.70 元/份;授予限制性股票 126.27
万股,授予价格 21.35 元/股。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种类: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数量: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126.27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3,894.08 万股的 0.5285%。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126.2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3,894.08 万股的 0.5285%。
(四)授予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 123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分公司和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五)行权/授予价格: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2.70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1.35 元/股。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4 年 8 月 8 日至 2024 年 8 月 17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
记录。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报告》。
(三)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股东会结束后,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授予条件具体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具体如下: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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