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12 18:45:04 股吧网页版
思进智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3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4- 066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现场口头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8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忠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李忠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相关规则、制度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协商,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各专门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3 人):李忠明先生(主任委员)、谢武一先生、李良琛先生;
审计委员会(3 人):徐大卫先生(主任委员)、李良琛先生、周敏先生;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3 人):李良琛先生(主任委员)、徐大卫先生、李忠明先生。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忠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李忠明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永华先生、谢武一先生、周慧君女士、姜菊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丕国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