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17 18:53:09 股吧网页版
吉大正元: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8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4-050
长 春吉大正元信息技 术股 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吉大正元”)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金额为 886,792.47 元(不含增值税)。前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现将该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3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439,127 股,每股发行价为 15.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970.87 万元,扣除含税承销费用 80.00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 17,890.87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到
账。此外,公司本次相关发行费不含税金额为 307.38 万元(含前述承销费用),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此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7,663.49 万元。
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53682 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4 年 6 月 16 日,前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人民币 107,093,728.90 元。

三、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和置换安排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募集资金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110Z0220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3,073,829.34元(不含增值税),其中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人民币 886,792.47 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886,792.47 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不含税金额

1 律师费 377,358.50

2 审计验资费 509,433.97

合计 886,792.47

四、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施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时公司本次拟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本次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