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09 18:35:56 股吧网页版
吉大正元: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0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4-056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已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向全体董事发送会
议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逢良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058)、《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059)。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6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风控审计部关于 2024 年半年度重点事项的检查报告》
公司风控审计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 2024 年上半年重点事项进行检查,并出具了《风控审计部关于 2024 年半年度重点事项的检查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经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 年度审计费用(包含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为 59 万元/年,与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一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以及《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专项制度》的规定。

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
度履职情况的议案》,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
进行了全面客观评价并出具肯定性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3 年度)》《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2023 年度)》。

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061)。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参考市场案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