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4
证券代码:003030 证券简称:祖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上已回购股份 597,200 股后的 124,182,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2.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
18,627,420 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为 1.492820 元(每股
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8,627,420 元÷124,780,000 股=0.1492820 元/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据此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2820 元/股。
3. 根据公司 2024 年 2 月 7 日披露的《祖名股份回购股份报告书》,回购价
格上限由 30 元/股(含)调整至 29.85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6 月 11 日起生效。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祖名股份”)2023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期间,公司参与分红的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祖名股份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1)发放年度:2023 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6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上已回购股份 597,200 股后的 124,182,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要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7 日
除权除息日:2024 年 6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6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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