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9 18:49:50 股吧网页版
华亚智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亚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任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次) 10

董事 具体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职务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独立

马亚红 10 10 0 0 否

董事

本人在履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对 2023 年度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第十九次、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至第八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即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 2023 年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表示了关注,同
时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并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二、2023 年度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


2023 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战略委
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2024 年 1 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一次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 年积极履行相应职责,依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关注点及建议,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健全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相关制度。在 2024 年
1 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2024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将继续根据工作制度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列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和行使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3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023 年度,本人通过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工作和内部控制,以及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等,了解上市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2023 年度,没有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我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就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执行情况、重要审计事项、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了解,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了合理意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会议,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对相关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及投资项目等相关事项进行检查,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了解并维护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