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 保荐总结报 告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目前,首次公开发行
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 范力
保荐代表人姓名 潘哲盛、陈辛慈
联系方式 0512-62938507
联系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东吴证券担任华亚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
委派王茂华先生及陈辛慈女士作为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因
2022 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为潘
更换保荐代表人情况 哲盛先生和陈辛慈女士,故东吴证券决定委派潘哲盛先生
接替王茂华先生的工作,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
变更后华亚智能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潘哲盛先生和陈辛
慈女士。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公司名称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华亚智能
证券代码 003043
注册资本 8,000.1111 万元
注册地址 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 5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 5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彩男
董事会秘书 杨曙光
公司邮箱 hyzn@huaya.net.cn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4 月 6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工作期间,东吴证券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通过持续详尽的尽职调查工作、审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要求上市公司提供相关文件,与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方式,密切关注并规范上市公司经营行为,最终顺利完成上市公司的保荐工作。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尽职推荐阶段完成了以下工作:对公司基本情况、业务与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组织机构与内部控制、财务会计信息、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用等方面进行尽职调查;统筹发行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申报文件受理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发行人股票发行后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及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2、督导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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