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任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次) 8
董事 具体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职务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独立
包海山 8 8 0 0 否
董事
本人在 2023 年 3 月 1 日起,首次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勤勉尽责,
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对 2023 年度召开的,本人应参与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至第八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即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当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 2023
年之后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表示了关注,同时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二、2023 年度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
况
2023 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战略委员
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2024 年 1 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一次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成员。自担任独立董事之日起,2023 年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参与了所有的会议,依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关注点及建议,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健全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相关制度。在 2024 年
1 月,召开了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2024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将继续根据工作制度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列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和行使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公司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2023 年度,本人通过审阅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
部控制,以及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
聘任上市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获取上市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2023 年度,没有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我与内部审计负责人和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等中介机构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就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执行情况、重要审计事项、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了解,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了合理意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会议,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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