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华亚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8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0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81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96,2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6,609,2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9,590,8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3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与商业银行(即: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黄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与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 金拟投入总额
1 精密金属结构件扩建项目 31,659.70
2 精密金属制造服务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 3,299.38
合计 34,959.08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节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精密金属
结构件扩建项目”和“精密金属制造服务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
序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和理财收 尚未支付 预计结余
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总 募集资金 益扣除手 的合同尾 金额
额① 总额② 续费后的 款④ ①-②+③-
净额③ ④
1 精密金属结构件扩 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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