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9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4-065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召开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15:30;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 A 股股东可以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 A 股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公司 H 股股东,可以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关具体方式参见公司发布的 H 股相关公告。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 A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二)。
凡持有公司 A 股股票,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凡持有本公司 H 股股票,并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星期六)交易时间结束时
登记在册的公司 H 股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2024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 H 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H 股股东有关安排
请参见 H 股有关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 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南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普通决议案
1.00 《关于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履行期限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3)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等有关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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