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03-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三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3-24

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三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办库〔2016〕63号

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 2016 年记账式贴现(十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品种和数量。本期国债期限 91 天,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贴现发行,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 100 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 2016 年 3 月 25 日招标, 3 月 28 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 3 月 28 日进行分销, 3 月 30 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本期国债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 2016 年 3 月 25 日上午 10:35 至 11:35 。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 0.002 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 60 个、 25 个和 40 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前(含 3 月 28 日),将发行款一次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 号: 270―16213

   汇入行行号: 011100099992

   四、其他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 2016 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财库〔 2016 〕 4 号)规定执行。

   财政部办公厅

   2016 年 3 月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