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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3-2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联重科:关于“08中联债”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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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157 证券简称: 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 2013-017 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08 中联债”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价格:100元/张(不含利息)

3、回售登记日:2013年4月8日

4、回售资金到账日:2013年4月22日

5、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08

中联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08中联债”的收盘价为103.10元/张

(不含利息) ,高于回售价格。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

风险。

根据《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 2008 年公司债券(简称“08中联债”)

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 5 年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

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08中联债”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08年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

2、债券简称:08中联债

3、债券代码:112002

4、 债券期限: 8年, 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5 年付息

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5、起息日: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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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1日。

6、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2009年至2016年间每年的4月

21日为上一年度的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

7、票面金额:100元

8、票面利率:票面利率6.50%,在本期债券期限内固定不变

9、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

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0、信用级别: 2012年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08中联债”

进行跟踪评级,维持“08中联债”的信用等级为AA+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08年5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12、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08中联债”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

回售

3、回售登记日:2013年4月8日

4、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0张(即面值

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

于1,000元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

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

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

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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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

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不回售,同意继续持有“08中联债”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13年4月22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2年4月21日至2013年4月20日期间利

息,利率为6.50%。每手“08中联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65.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

发利息为52.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

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58.50元)。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08中联债”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

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

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

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回售登记日的交易

“08中联债”在回售登记日将继续交易。

五、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应缴纳公司

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 本期债券利息

个人所得税统一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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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

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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