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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0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重大事项临时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1-07

债券代码: 122299 债券简称: 13 中原债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重大事项临时公告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方正”) 作为中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的 2013 年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 严格按照本期债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的

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

相关规定,现就发行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累计新增借款情况报告如

下:

一、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发行债券情况

发行人累计新增债券(包括公司债券、次级债券、收益凭证、短期融资券)

余额增加 7.90 亿元。

二、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其他新增借款情况

发行人其他借款(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拆入资金、融资业务债权收益

权转让及回购)余额增加 10.65 亿元。

上述财务数据除 2015 年末净资产外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中原证券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累计新增借款(含发行债券) 超过

201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88.76 亿元的 20%。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债权代理事务重大事项

临时公告, 并就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事项

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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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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