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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0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重大事项临时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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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122299 债券简称: 13 中原债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重大事项临时公告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方正”) 作为中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的 2013 年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 按照本期债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

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

现就发行人 2017 年 11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事项公

告如下:

2017 年 11 月 30 日,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71577 号),其中提及:因中原证券在担任天津

丰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徐州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财务顾问过

程中涉嫌未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中原证券进行立案调查。

根据 2017 年 12 月 2 日中原证券披露的公告所述,中原证券将全面配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瑞信方正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 同时根据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规定就上述事项出具本债权代理事务重

大事项临时公告, 并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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