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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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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17-044
债券代码:122299 债券简称:13 中原债
关于召开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公司债券
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根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
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代
表本次债券二分之一(不含本数)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同意
方为有效。但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次债券项下的义务的决议以及变更
本规则的决议,须经代表本次债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
人同意才能生效。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
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
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
则(2015 年修订)》、《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说明书》、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及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原证券” 或 “发
行人” )与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瑞信方正” 或 “债权代理人” )
签订的《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的相关规定,瑞信方正作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或“13 中原债”)的债权代理人,就
召集 13 中原债 2017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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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时间:2017 年 6 月 21 日 10:00 至 12:00。
3、会议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中原广发大厦 17 楼。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方式与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记名方式进
行投票表决。
5、现场传真:0371-65585668
债券持有人应当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债券份额只能选择现场
投票、通讯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债券份额通过现场、 通讯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
票为准。
截至 2017 年 6 月 21 日 12:00 时,债券持有人按照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已授权
债权代理人代为参会并表决的,视为现场投票。如该债券持有人实际到会并投票
表决及/或进行通讯投票的,视为其撤销前述委托,投票结果以其现场投票及/或
通讯投票中的第一次投票为准。
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的,债券持有人应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 12:00 前将表决
票 (见附件三) 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召开地点(以瑞信方正或发行
人委派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详见“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之“3、会议
地点”及“5、现场传真”),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表决票的已办理出席登记的债
券持有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将计为“弃权”。
6、债权登记日:2017 年 6 月 19 日(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7、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议案全文见附件四)
二、出席会议对象及权利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托管
名册上登记的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
有人。债券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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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应单独和/或合并代表 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持
有人或债权代理人的要求,发行人应授权委托其工作人员出席由债券持有人或债
权代理人召集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发行人代表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应对债券持有
人、债权代理人的询问作出解释和说明。经债权代理人同意,其他重要相关方可
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有权就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2、下列债券持有人可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1)发行人;
(2)本次债券担保人;
(3)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
(4)发行人及上述发行人股东的关联企业。
3、瑞信方正及发行人委派人员。
4、见证律师。
三、现场会议参会方式
1、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次未偿
还债券的证券帐户卡,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
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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