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4-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公司债券2019年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4-12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 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 2019-022

债券代码: 122299 债券简称: 13 中原债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公司债券2019年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兑付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4 月 22 日

 最后交易日: 2019 年 4 月 22 日

 债券停牌起始日: 2019 年 4 月 23 日

 兑付资金发放日: 2019 年 4 月 23 日

 摘牌日: 2019 年 4 月 23 日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3 日发行的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将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开始支付自 2018 年 4 月 23 日至 2019 年 4 月 22 日期间最后一个年度(以

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根据本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

3、债券简称: 13 中原债。

4、债券代码: 122299。

5、发行总额:人民币 15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

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存续期内前三年票面利率固

定不变,附第三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上调后的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

期后两年保持不变,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与牵头主承销商根据薄记建档结

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为 6.20%。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

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 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4 月 23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5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4 月

23 日。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19 年 4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17 年 4 月 23 日。

11、信用评级: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

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4 年 5 月 2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息兑付相关事宜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6.20%,每张“ 13 中原债”( 面值人民币 100 元)实际

派发利息人民币 6.20 元(含税),兑付本金为人民币 100.00 元, 兑付利息及本

金共人民币 106.20 元(含税)。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停牌日、兑付日和摘牌日等

兑付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4 月 22 日

最后交易日: 2019 年 4 月 22 日

债券停牌起始日: 2019 年 4 月 23 日

兑付资金发放日: 2019 年 4 月 23 日

摘牌日: 2019 年 4 月 23 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对象

本次本息兑付对象为截至 2019 年 4 月 2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13 中原债”持有人。

五、本息兑付方法

(一)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

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

付、兑息。公司将在本年度兑付兑息日前 2 个交易日将本期债券本金及本年度的

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本期

债券本金及利息。

(三)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本金及本年度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