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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1-09
2012年营口沿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6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根据《2012 年营口沿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2 年营口
沿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
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至 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债券本金的 20%。营口
沿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第一次
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2 年营口沿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PR 营沿海
3、债券代码:124049
4、发行人:营口沿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 16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7 年期,每年付息一次,在本期债券存续期
的第 3 至第 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债券本金的 20%,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7、票面利率:7.08%
8、计息期限:2015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5 日
9、付息日: 2016 年 11 月 16 日
10、兑付日:2016 年 11 月 16 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16 年 11 月 15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
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2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本金,
并将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 2018 年 11 月 16 日、 2019 年 11 月 16 日分别按照债
券发行总额 20%、 20%和 20%的比例偿还本金(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工作日),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
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
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1 -2015 年第一次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100 元×(1-20%-20%)
=6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5、债券简称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仍为“PR 营沿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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