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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0-29
2014 年镇江市丹徒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根据《2014 年镇江市丹徒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2014 年镇江市丹徒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
券存续期第 3、 4、 5、 6、 7 年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 20%、 20%、
20%、 20%和 20%的比例偿还本金。镇江市丹徒区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兑
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
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4 年镇江市丹徒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PR 丹徒投。
3、债券代码:127019。
4、发行人:镇江市丹徒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 15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为七年期。每
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2017 年 11
月 3 日、2018 年 11 月 3 日、2019 年 11 月 3 日、2020 年 11
月 3 日、 2021 年 11 月 3 日 (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分别偿还债券本金的 20%、
20%、 20%、 20%、 20%,最后五个计息年度每年的应付利息
随当年兑付的本金一起支付。每次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
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
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
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
额忽略不计)。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
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
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
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7、票面利率:5.89%。
8、计息期限:计息期限为自 2014 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
9、付息日:2015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1 月 3 日(如遇
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0、兑付日: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1 月 3 日(如遇
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18 年 11 月 2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
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20%比例的本金将
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1 月 3 日分别
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和 20%的比例偿
还本金(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
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
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
面值
= 80 元-(100 元×本次偿还比例)
=80 元-(100 元× 20%)
=6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5、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PR 丹徒投”。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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