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6-29 10:04:57 股吧网页版
2015年鸡西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企业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2020年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28

2015年鸡西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企业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2020年度)

主承销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2021年6月

重要声明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

来源于鸡西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鸡西国资”、“发行人”或“公

司”)对外公告的《鸡西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0

年)》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者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首创证券所作的承

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首创

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章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核准文件: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4]2829号

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二、债券名称:2015年鸡西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三、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3亿元。

四、债券代码及简称:债券代码“127075”(上海)、“1580008”(银行间);

债券简称“PR鸡西资”(上海)、“15鸡西国资债”(银行间)。

五、发行主体:鸡西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六、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20%、20%、20%、

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七、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87%,在该品种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

变。

八、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19

日。

九、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22年每年的1月19日(上

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十、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

臵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

协议发行。

十一、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4、5、6、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即在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分别偿付债券本金2.6亿元、

2.6亿元、2.6亿元、2.6亿元和2.6亿元。最后5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

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

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二、信用级别: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

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十三、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向有关

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十四、债权代理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2020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简称 PR鸡西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

募集资金总额 13亿元

募集资金报告期使用金额、

使用情况及履行的程序

2020年5月29日,发行人披露《鸡西市国有资

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动的公

告》。本次变动符合国家发改委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

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根据公

告,截至2019年末,投入鸡西市供水工程项目投入

3.18亿元;投入穆棱河综合治理改造梁家至众兴段项

目投入3.32亿元。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发行

企业债券审批时间较长、建设工期紧、工程任务重等

原因,募投项目同时采取了其他渠道进行了融资,并

先于债券资金到位投入项目建设,募投项目对于本期

债券实际资金需求仅为65,000.00万元,即可实现项

目建设所需资金的闭合。现拟调整募集资金65,000.00

万元用于鸡西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本次调

整有助于募集资金灵活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

司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业务部门

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履行了公司内部的相

关审批手续,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投

入、运用、稽核等方面的顺畅运作,并确保本次债券

募集资金根据执行董事决议并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披

露的用途使用。

募集资金是否存在违规使

用,及其整改情况(如有)



二、本息兑付情况

根据发行人2018年1月11日发布的《2015年鸡西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

限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