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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1-20 09:27:42 股吧网页版
2015年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付息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20

- 1 -债券代码:127097.SH 债券简称:PR毕建投

2015年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1年1月27日

债券付息日:2021年1月28日

2015年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将于2021年1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

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开始支付自2020年1月28日至2021年1月27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5年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PR毕建投

3、债券代码:127097.SH

4、发行人: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16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6.50%

- 2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5年1月

28日至2022年1月27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1

月28日 (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0年1月28日至2021年1月27

日。

2、票面利率及付息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

为6.50%, 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400元, 派发利息为26.00元 (含

税)。

3、债权登记日:2021年1月27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债券付息日:2021年1月28日。

三、付息办法

(一) 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

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

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

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

的银行账户。

- 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 (证券公司或中证

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

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

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

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本期债券发行人

已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

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

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

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

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 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

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 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

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

- 4 -网点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

务部门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 《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

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自

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

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

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五、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市房地产开发总公

司办公楼

联系人:邓汉明

联系方式:0857-822001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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