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0
债券代码:127785 简称:PR 榕停 01
2018 年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
项债券(第一期)2023 年提前兑付兑息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金兑付日:2023 年 4 月 28 日
债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27 日
提前摘牌日:2023 年 4 月 28 日
根据《关于召开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的相关内容,由福州城市建设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发行
的 2018 年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PR 榕停 01,债券代码:127785)将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提前兑付本期债券的剩余本金并支付自 2023 年 3 月 22
日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期间的应计利息。为保证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
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本金及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2018 年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
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一期)
2. 债券简称:PR 榕停 01
3. 上交所代码:127785.SH
4. 发行人: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发行总额和期限:6 亿元;本期债券为 10 年期,每年付息
一次,分次还本。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分次还本,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至第 4 年末,每年分别偿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10%,10%;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后,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至第 10 年末,每年分别偿付本期债券回售后剩余总面值的10%,10%,15%,15%,15%,15%。
6.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本期债券经国家发改委发改企
业债券〔2017〕82 号文批准公开发行。
7. 债券利率: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 2.65%,按年付息。
8.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8 年 3 月 22 日至 2028 年 3 月 21
日止。
9. 付息日:2019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3 月 22 日为本期债券上
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
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3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0. 本期债券于 2018 年 7 月 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提前兑付兑息情况
1. 提前兑付日:2023 年 4 月 28 日。
2. 本年度计息期限:2023 年 3 月 22 日(含)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不含),共计 37 天,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3. 债券面值:70 元。
4. 每千元赎回净价:700.00 元。
5. 交易所托管数量:3,000,000.00 元。
6. 每千元赎回金额:每千元赎回净价+每千元应计利息=700.00+2.65%×1000×0.7×37/366=701.88 元
7. 兑付债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27 日。
8. 债券停牌起始日:2023 年 4 月 28 日。
9. 债券到期日:2023 年 4 月 28 日。
10. 债券兑付日:2023 年 4 月 28 日。
11. 债券摘牌日:2023 年 4 月 28 日。
三、兑付办法
根据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署的《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我公司原计划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发放本次兑付款。经过与债券持有人沟通,公司本次提前兑付由我公司自行完成。
五、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本期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