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16
证券代码:136192 证券简称:16信威01
关于召开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3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威” “发行人”)应于2021年1月25日支付“16信威01”债券本金和利息,但其未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期间国泰君安多次督促担保人王靖履行担保代偿义务未获实质响应。结合北京信威母公司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北京信威连续两年未按时披露年年报等因素,为征集投资者风险处置方案,并审议授权债券受托管理人代为提起仲裁、诉讼或破产申请等法律程序的议案,现定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36192
(三)证券简称:16 信威 01
(四)基本情况:北京信威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发行北京信
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度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 5 亿元,债券期限为 3+2 年,发行时票面利率为 6.60%,
当期票面利率为 7.50%。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3年5月30日
(四)召开时间: 2023年5月31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3年5月31日 至 2023年5月31日
(六)召开地点:线上会议
(七)召开方式:线上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用非现场形式于2023年5月31日上午10:00-12:00召开。参会方式为腾讯会议,会议号码:768-337-
540。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为非现场表决方式,不包含网络投票。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23年5月30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16信威01”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参会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受托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2、债券受托管理人;3、发行人委派的人员;4、其他重要关联方;5、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征集投资者风险处置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一。
议案2: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法律措施
及费用承担方式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二。
以上事项,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四、决议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应于2023年5月31日12点之前将表决票彩色电子版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召集人联系人冀晓龙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指定的邮箱地址,以电子邮件到达系统的时间为准),并于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原件邮寄至会议召集人联系人处。
(二)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以每一张本期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为一票表决权,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逾期或未表决的债券持有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将计为“弃权”。
(三)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代表的本期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股东;
2、上述股东及发行人的关联方。
(四)除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二分之一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任何与本期
债券有关的决议如果导致变更发行人、公司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除法律、《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募集说明书明确规定债券持有人作出的决议对发行人有约束力的情形之外:
1、如果该决议是根据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提议做出的,该决议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发行人书面同意后,对发行人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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