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06
证券代码:136192 证券简称:16信威01
关于召开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3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威” “发行人”)应于2021年1月25日支付“16信威01”债券本金和利息,但其未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期间国泰君安多次督促担保人王靖履行担保代偿义务未获实质响应。结合北京信威母公司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北京信威连续两年未按时披露年报等因素,为征集投资者风险处置方案,并审议授权债券受托管理人代为提起仲裁、诉讼或破产申请等法律程序的议案,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36192
(三)证券简称:16 信威 01
(四)基本情况:北京信威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发行北京信
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度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 5 亿元,债券期限为 3+2 年,发行时票面利率为 6.60%,
当期票面利率为 7.50%。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3年5月30日
(四)召开时间: 2023年5月31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3年5月31日 至 2023年5月31日
(六)召开地点:线上会议
(七)召开方式:线上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用非现场形式于2023年5月31日上午10:00-12:00召开。参会方式为腾讯会议,会议号码:768-337-
540。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为非现场表决方式,不包含网络投票。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23年5月30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16信威01”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参会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受托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2、债券受托管理人;3、发行人委派的人员;4、其他重要关联方;5、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征集投资者风险处置方案的议案
北京信威应于2021年1月25日支付“16信威01”债券本金和
利息,但其未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期间国泰君安多次督促担保人王靖履行担保代偿义务未获实质响应。结合北京信威母公司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北京信威连续两年未按时披露年报等因素,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利,现特向债券持有人征集风险处置方案。
如债券持有人针对16信威01风险处置方案有临时提案提出的,需于召开日期的至少5日前提出;国泰君安将于召开日期的至少2日前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同意64.03%,反对0.00%,弃权11.11%
通过
议案2: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法律措施及费用承担方式的议案
北京信威应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支付“16 信威 01”债券本
金和利息,但其未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期间国泰君安多次督促担保人王靖履行担保代偿义务未获实质响应。结合北京信威母公司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北京信威连续两年未按时披露年报等因素,“16 信威 01”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特提请持有人会议授权国泰君安证券:
1、代表“16 信威 01”债券持有人依法启动对发行人、担保人及其他主体提起诉讼、仲裁、破产清算申请等形式的法律行动或法律程序;代为签署、签收相关法律文书,代为提起、放弃、
变更申请请求,代为收取或收转执行财产等事项。
2、委托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处理上述事宜。
3、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采取法律行动或法律程序以及聘请必要的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律师及仲裁员差旅费等),由债券持有人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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