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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8-13 09:46:54 股吧网页版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8-13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楼 62 层、63 层)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合格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金燕龙大厦 19 层 1903、1905 号)

签署日: 年 月 日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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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

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

相同。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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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

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新兴际华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

极小,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债券信用质量极高,信用

风险极低。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经审计合并口径的所有者权益为

6,358,484.29 万元;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为 221,235.30 万元(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2019 年 4 月 15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698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含 15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经济周期以及

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

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

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

性。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

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

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

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

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

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四、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和现金流。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一季度,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分

别为 22,038,469.36 万元、2,0927,383.21 万元、17,335,699.16 万元和 3,228,092.7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97,748.21 万元、297,399.87 万元、

68,557.82 万元和 18,133.02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76,212.22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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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629,897.73 万元、699,789.66 万元和-15,959.51 万元。2016 年度、2017 年度

和 2018 年度,发行人合并口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分别为 1,185,911.26

万元、995,860.11 万元和 751,346.81 万元。发行人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

产质量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行人未来销售资金不能及时回笼、融

资渠道不畅或不能合理控制融资成本,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兑付。

五、截至 2018 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合计 75.33 亿元,占净资产比例为 11.85%。

资产受限的原因主要是票据保证金、保函保证金、信用保证金等,如果未来发行

人相关借款出现违约,可能会造成发行人对应抵质押物所有权的丧失,发行人资

产规模、营业收入以及净利润将受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六、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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