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1
债券简称:H20 华集 1 债券代码:163118.SH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涉及违约后续工作进展情况的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 年三季度)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十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二期)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晨集团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华晨集团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发行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发行金额 7 亿元,期限 3 年,
票面利率为 5.9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2020 年 11 月 20 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裁定受理
华晨集团重整一案,华晨集团进入重整程序,目前重整工作正在依法进行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故华晨集团存续期内的债券均暂时无法按期兑付本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未能如期兑付本期债券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
利息。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H20 华集 1”,债券代码为“163118.SH”。
(三)发行规模:人民币7亿元。
(四)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五)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本期债券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为7亿元。
(六)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95%。
(七)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八)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1月1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2年每年的1月15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九)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3年1月1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1月1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十)担保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十一)发行时信用级别:经东方金诚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东方金诚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十二)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年11月30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发布《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下调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将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下调为C,将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下调为C。
2023年6月8日,东方金城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发布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本期债券主体及债项评级结果均为C。
(十三)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发行人涉及重整进展情况事项
2020 年 11 月 20 日,沈阳中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受理华晨集团重整一
案,并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指定华晨集团清算组担任华晨集团管理人。2020 年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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