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5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43017.SH H17 华汽 1
145860.SH H17 华汽 5
127859.SH/1880183.IB H18 华汽 1/18 华汽债 01
127860.SH/1880184.IB H18 华汽 2/18 华汽债 02
127893.SH/1880227.IB H18 华汽 3/18 华汽债 03
151123.SH H19 华晨 2
151236.SH H19 华晨 4
152134.SH/1980085.IB H19 华汽 1/19 华汽债 01
151408.SH H19 华晨 5
151595.SH H19 华晨 6
152218.SH/1980191.IB H19 华汽 2/19 华汽债 02
155651.SH H19 华集 1
163118.SH H20 华集 1
166202.SH H20 华晨 1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2021年4月1日,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辽 01 民初1820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驳回原告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大连装备”)的起诉。2021 年 11 月 17 日,
华晨集团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大连装备将上海华颂商旅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颂商旅”)、
华晨集团,起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共计113,546,518.75 元,请求被告华晨集团对此承担连带付款责任。2022年8月9日,华晨集团收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辽民终 106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民初1820号民事裁定,指令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二、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
近日,华晨集团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辽01 民初 176 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华晨集团对华颂商旅欠付租金92,768,750 元、留购价款 10,000 元、财产保全保险费 92,786.75元、律师费 125,000 元,承担共同给付义务。驳回大连装备其他诉讼请求。
三、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公司将根据实际重整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承诺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严格遵循债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在债券存续期间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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