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0
债券简称: 20 新汶 02 债券代码: 163418.SH
债券简称: 21 新汶 01 债券代码: 188716.SH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转让资产
进展情况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十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矿集团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出售转让资产的进展公告》,发行人出售转让资产进展情况如下:
发行人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开披露了《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出
售转让资产的公告》,根据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集团”)整合煤炭资源的相关要求,有效解决同业竞争,新矿集团拟将所持山东能源集团鲁西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西矿业”)13.01%股权及所持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能化”)7.84%股权转让给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矿能源”),合计转让价款 592,023.61 万元。
本次交易前,新矿集团持有鲁西矿业 40.01%股权,持有新疆能化 56.84%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矿集团持有鲁西矿业 27.00%股权,持有新疆能化49.00%股权,新矿集团失去对新疆能化的实际控制权。
2023 年 9 月 30 日,新矿集团及其他交易转让方与兖矿能源就鲁西矿业股权
及新疆能化股权(合称“标的股权”)签署了《交割确认书》,以书面约定的方式
确定本次交易交割日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本次交易各方将分别按照《关于山东
能源集团鲁西矿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关于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及《交割确认书》的约定办理后续事项。
截至发行人公告出具日,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海通证券作为“20 新汶 02”及“21 新汶 01”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
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相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2023 1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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